更新日期:2015-02-06 10:59
学科:法学
门类:法学类
专业名称: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学科:教育学
门类:教育学类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同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幼儿园见识、实习、幼儿师范学校实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一般安排6--8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达到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学历,提高素质水平。
主要课程: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二)、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课程与教学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中外教育简史、中小学教育管理、比较教育、小学艺术教育、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学校管理心理学、教学设计、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学习心理学、教育哲学。
就业方向: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