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2-06 15:33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站在时代前列,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应用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经济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货币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经济学、高等数学、国际贸易学、管理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课程、社会实践、科研和论文写作。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学教学研究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兼招文理科考生。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情况,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及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民族法学、计算机及网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司法实训教学模拟系统运用、司法考试系统运用、案例分析系统运用、法律文书写作系统运用、法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法学课程实践、法律部门实习、开设《审判实务》课程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相关法律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在教学、研究等部门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财务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方法和技能的专门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会计和投融资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有关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信息获取和实务操作能力。
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
核心课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资本市场、财务分析、投资学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财务管理模拟实验、ERP商业实验、社会实践、毕业实习。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类金融管理部门、财政税收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从事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及投融资管理工作,也可在教学、研究部门和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兼招文理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