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07 14:45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美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2个本科专业,充分利用艺术和理工等学科的综合优势,探索艺术与人文、科技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类专业隶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6个本科专业,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美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建筑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并且有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具有功能设计与视觉美学创造的双重特征,培养服务于现代商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综合型优秀设计人才。着眼于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聚焦品牌设计、多媒体交互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等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培养具备较强设计思维、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综合型设计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该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较强跨学科特征,涉及设计学、美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多个领域,以协调与人、城市、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为目标,着重创造高品质的室内外公共空间与环境景观艺术。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设计能力及创新意识的环境设计领域一流专业综合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分省计划
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费: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8000元/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2.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课高考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并严格要求执行时,执行生源省份规定;除此以外省份(包括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但允许高校采用本校计算公式计算的),均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5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50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五、监督机制
1.我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
2.我校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3.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2902397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63831633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