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09 14:09
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2017年,教育部增列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组团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其中,2021年与天津音乐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本科生2+2联合培养。
艺术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全国合唱联盟单位,国家民委非物质文化传承与保护研究基地,天津音乐学院高原音乐研究创作基地。拥有先进的数字媒体音乐艺术实验中心、视觉传达设计实验中心和唐卡艺术综合实验中心。先后有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青海民族大学民族艺术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在学院挂牌。拥有艺术专业硕士一级学位点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学科硕士二级学位点。现有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类)4个本科专业。学院有独立的艺术大楼,琴房、音乐厅、画室、展厅等教学场地充足,设备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青海千人计划人才6名,教授、副教授18名,博士14名,全国著名高校客座教授6名。名师工作室4个,实训工作室10个,每年毕业本科生、研究生120名。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二、招生专业
【130202】音乐学(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音乐素质,能够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的师范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和教育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乐理、钢琴、声乐、教学法等基本技能,培养音乐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交叉学科综合能力。兼具教师职业素质、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知识结构完善,一专多能,品学兼优。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202】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按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分方向培养。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一专多能,具备较高音乐视听、审美和表演能力,兼具社会通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在专业团体、文艺传媒、文教行业等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作、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在现代设计文化视野中提炼地方(民族)设计特色元素,从事艺术设计的创作、传播、教育,兼备创新创业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现代社会艺术设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7】工艺美术(唐卡),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唐卡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唐卡创作、承担唐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现代社会民族艺术设计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唐卡设计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1.音乐学:师范类,文理兼招,本科,学费4800元/年,计划40名,在青海、湖北及四川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2.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60名,在青海、河南、云南及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3.工艺美术(唐卡):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35名,在青海、甘肃省招生,生源范围为民考民考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4.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35个,在青海、河南及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招生计划以青海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招生数据为准;学费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项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器乐(分值170分)(考生可选择一项为主项,主项占60%,副项占40%),练耳、乐理(笔试分值100分),视唱(分值30分),满分300分。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视觉传达设计: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300分。
(三)工艺美术专业考试科目
工艺美术:唐卡临摹(分值100分),图案命题设计(分值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分值100分),满分300分。
音乐专业考生考试时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自备U盘(伴奏),也可清唱或独奏;美术专业考生须自带画架、必备的颜料,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在选择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类,并准确填报所要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类型。其中,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考生已在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选择兼报艺术类、且网上确认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选择兼报艺术类或网上确认不成功的考生不安排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甘肃、湖北、河南、四川、云南等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参加生源地省级统考。
六、网上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七、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教务处:0971-8808501、8804611
传真:0971-8808501
艺术学院:0971-8177189
邮编:810007
E—mail:qhmd1074800@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qhmu.edu.cn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