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03 09:47
2023年青海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及所辖各招飞选拔中心,负责空军飞行学员选拔招收工作。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军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是空军直属的兵种类高等教育院校,2004年6月9日由空军原长春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第二航空学院合并组建。大学是老航校的传人,前身可追溯1946年3月我党创办的东北老航校,“团结奋斗、艰苦创业、勇于献身、开拓新路”的老航校精神赓续传承,一代代航大人始终坚守为强国强军梦想培育飞行英才的初心使命,确立了“建一流大学、育飞行英才”的办学目标,凝练了“砺志空天、追求卓越”的校训,形成了“雄鹰”文化特色品牌。
大学主要面向空军航空兵部队培养航空飞行与指挥、无人机操控和空中战勤生长军官,承担空军航空飞行生长军官本科基础教育和初教机飞行训练任务,担负生长军官任职培训、现职军官辅助培训、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培训任务。大学是飞行员的摇篮,是培养空军航空飞行与指挥人才的唯一源头,对空军主体战斗力成长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部队培养输送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300余人成长为共和国将军,涌现出以“八一勋章”获得者景海鹏、“逐梦海天的强军先锋”张超,以及“时代楷模”航天员群体、“时代楷模”郝井文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英模。
报名条件
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招收女飞行学员以当年计划为准)。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文、理科不限),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青年学院,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基本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2.体格基本条件。身高在164cm-185cm之间,体重在52kg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不低于50kg),双眼裸眼视力均在空军招飞标准“C”型视力表0.8以上(可参考“E”型视力表4.9以上),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OK”镜),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心理品质基本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文化成绩基本条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统招一本线(青海省为特殊控制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具体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组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体格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具体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由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根据招考部门、学校对学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评估,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青海省为特殊控制线)的学生,组织进行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按照空军年度招飞工作安排,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学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
经招飞定选,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青海省为特殊控制线)的学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年度招飞计划,综合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中须有物理成绩)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生家长寄语
空军飞行员队伍是国防建设和空军战斗力的主体,是一项富有浪漫色彩而又充满挑战的特殊职业,是国家稀缺人才和社会精英群体,更是国家和军队的宝贵财富,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社会荣誉和经济待遇。空军飞行学员招收培养属于国家行为。学生参检免收报名、检测费用,复、定选按军队相关标准报销往返路费。学生经过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由空军在各项检测合格、文化达标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录取的学生将就读空军航空大学,成为一名现役军人、预备飞行军官。
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途径: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就读中学报名;因故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持户口薄)在初选站现场报名或登录空军招飞网(http://www.kjzfw.mil.cn)进行网上报名。
望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并鼓励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如需了解更多招生资讯,欢迎通过《招飞简章》上的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方式
招飞政策咨询:0931-4865353,8950983
政治考核咨询:0931-4865354,8950984
医学选拔咨询:0931-4865355,8950985
心理选拔咨询:0931-4865356,8950986
网址:http://www.kjzfw.mil.cn
★欢迎登录空军招飞网或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及时了解空军招飞政策规定,掌握检测安排和招飞动向。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和兰州选拔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