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2-03 09:11
一、培养目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本理论,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教学和研究及法律服务机构领域从事法律工作,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专业特色:基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本专业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经济和外语的法律高级人才。
三、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与科技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比较法等。
四、就业方向: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国家决策部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执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实务;法律教学与研究机构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五、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