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10-26 16:08
邦博尔招生网整理了关于江西赣州于都县中考普高录取分数线(2022),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2023年参考。
经县中招委会议研究,已划定我县2022年师范定向、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原则
1.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重点高中特长生——一般高中统招——一般高中特长生”进行。
2.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前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批次不再重复录取。
3.各录取类别最后一名考生总分相同,按语数英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数英总分相同,再按理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师范定向录取分数线
师范定向录取按1:1.2的比例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即592分)。
(一)小学教师定向
1.小学教师(男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有效分数线均为592分。
2.小学教师(女生)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分(630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66.5分),录取有效分数线为646分。
(二)特教教师定向
特教教师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有效分数线均为592分。
三、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
1.于都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为758分(758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314分);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8分,均衡调剂分数线为663分(663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60分)。
2.于都二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为700分,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0分,均衡调剂分数线为648分。
(二)重点高中特长生
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0分。在专业与文化“双过线”情况下,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音乐专业
于都中学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5.72分。
于都二中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4.2分。
2.体育专业
于都中学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91.7分。
于都二中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6.5分。
3.美术专业
于都中学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3.66分。
于都二中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4.17分。
四、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
(一)一般高中统招
1.于都七中录取分数线为491分(491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74.5分)。
2.梓山中学录取分数线为512分(512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84分)。
3.于都三中录取分数线为447分(447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51.5分)。
4.于都五中录取分数线为530分(530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89分)。
5.于都六中录取分数线为439分(439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139.5分)。
6.实验中学录取分数线为438分。
7.新长征中学录取分数线为593分(593分考生语数英总分不低于249.5分)。
(二)一般高中特长生
一般高中特长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在专业与文化“双过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音乐专业(含舞蹈)
一般高中音乐专业(含舞蹈)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2.体育专业
于都七中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2.1分。
梓山中学第一、二、三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四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1.9分。
于都三中第一、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三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4.9分。
于都五中第一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81.1分。
于都六中第一、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三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2分。
实验中学第一、二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第三志愿专业控制分数线为78.6分。
新长征中学射击专业控制分数线为60分。
3.美术专业
一般高中美术专业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
五、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报到
1.7月9-10日,县教育考试中心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发至生源学校,再由生源学校发给录取考生。
2.7月11-12日,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录取高中学校报到。
3.7月15日,各高中学校对照《录取名单》,统计上报学生到位情况,并上报《未报到考生名单》。
六、师范定向录取安排
1.7月9日15:00,各校到县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师范定向上线考生的建档材料。
2.7月20日9:00,上线考生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现场交验考生档案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3.7月21日8:00,上线考生空腹赶到县中医院领取体检表,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交医院。
4.在录取环节规定时间内,无特别重大原因,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5.师范定向考生资格审查、交验档案材料、体检等环节,各校必须指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带队,负责考生的安全工作。
七、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高考成绩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和《于都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于教科体字〔2020〕5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1.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一律凭县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录取名单》进行集中报到、登记注册。
2.已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被录取的学生,县内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录取考生流向县内职业学校的除外)。
3.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4.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5.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6.严禁非招生学校和教师代收学生的定位费,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行推荐招生,严禁扣留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毕业证》等。若已代收定位费的,必须立即退回学生。
7.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民办高中允许招收少量本市外县考生,但必须在审批的本市外县招生计划之内。
8.严禁违规宣传、虚假宣传、相互诋毁、炒作或变相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或公布成绩排名等。
9.严禁违规“提前录取”“承诺录取”“奖励录取”。严禁有偿志愿填报服务、有偿推荐考生,严禁提前缴费、协议招生,严禁一切恶性竞争、抢夺生源的不法行为。
10.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11.各高中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向组织生源的初中学校和个人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等补偿;初中学校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和个人索取生源组织费或实物等。
12.对违反规定,破坏招生秩序的个人和组织,坚决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