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民办东方中学 更新日期:2020-10-19 15:34
杭州民办东方中学,浙江省一级民办学校,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1994年创办于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现为寄宿制完全中学,有初中、高中34个教学班,学生1100余人。浙江省特级教师、原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李列明先生任校长。全校教职员工139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占39.6%,中级教师占22.6%,学历合格率90%。
学校位于杭州西湖风景区——秀丽的北高峰北麓,依山而建,芳草绿树,相映成趣;桂花长廊,曲径通幽;亭台轩榭,错落有致;环境怡人,空气清新,是现代都市里难得一觅的读书胜地。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按省一级重点中学建制标准建造,有行政楼、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体育艺术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等各种专用教室及设备齐全。配置有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教学以及通讯系统,;建有可容纳1200余人的学生餐厅和3幢学生公寓,学生公寓配备冷暖空调。
学校坚持“厚东方文化底蕴,纳世界教育精华”办学思想,把“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学校工作要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作为办学宗旨。
学校崇尚“教育平等”,以“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理念作为立校之本,实施小班化教育,每班级不超过36名学生;面向全体,贯彻《落实东方中学办学理念实施细则》、《东方中学学生权益保障条例》、《东方中学学生奖励条例》,尊重、保护学生权益,实现师生平等,追求“教育平等”的和谐校园理想。学校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育人为首,以“学会尊重、学会负责”为育人目标,全面实施“导师制”,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以《东方中学学生须知》、《东方中学学生礼貌十条》等为指导,以每学期两次的“德育周”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基础道德文明修养。多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寄宿制学生成长的规律,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体验成长的优势,通过学生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学科教师、生活辅导教师的“导”、“管”结合,培养学生自主自理、和谐协作等良好生活习惯;培养言语文明、举止优雅、学会尊重、学会感恩等良好礼仪风貌,促进学生道德素养的提升、人格的完善。
学校贯彻《东方中学落实办学理念实施细则》、《东方中学学生权益保障条例》》、《东方中学学生奖励条例》,面向全体,给予全新的教育服务,构建了“多层次、齐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提升能力,促进发展,让学习基础好的学生学得更好,品学兼优;组织辅导、创造条件,让有个性特长的学生发挥优势,充分发展;分层指导,弥补弱势,让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增强自信,逐步提高;体贴关爱,亲情疏导,让有困惑和烦恼的学生体验真情,释疑解惑。
落实基础,层次发展,提优补弱,为全体学生搭配进步平台和阶梯。学校始终以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工作重心,严格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注重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品质的培养,追求学生学业的最大提高,教风严谨、学风淳厚。近四年的中考,省级重点中学入学率保持在70%—80%。七届高中(当年入学成绩低于杭州市优质高中录取线)的高考上线率均在90%以上,2003、2004年超过95%,本科上线率稳定在35%——41%间。
选择学校的不管是对家长还是自己来说都是一件大事,现在很多学校都是需要填写自愿的,到时候都会用到招生代码这一块。所以一定要自己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民办东方中学的招生代码信息,家长和同学们都可以先了解一下,同时也希望同学们都能报选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