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 更新日期:2023-03-22 16:47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地处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红路52号,乘车路线主要为:公交出行;也可以自驾导航直接到校。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红路52号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附近的公交站:
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建设路、西站、地台寺、府甬道、人民新村、府甬道、龙翔街、一二一大街(莲花池)、翠湖北门、翠湖北路、北门街口、安全新村、莲花池正街、翠湖北路。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附近的公交车:
244路、84路、10路、111路甲线环线、111路乙线环线、22路、55路、64路、65路、96路区间调头、96路双层调头、96路永昌、116路、138路、189路、1路、239路、26路单层车、26路双层车、2路、Z2路、69路、C65路、115路、98路、85路、101路、125路、139路、133路、235路、92路、C63路、187路、100路、Z5路等。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创建于1956年,它的前身是琼中县立中学,1961年2月,琼中县立中学高中部迁往营根镇,与营根初级中学合并,成立琼中县第二中学。后来更名为“红旗中学”、“琼中县中学”。1978年被县委县政府指定为县的重点中学,1986年被定为正科级单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易名为“琼中中学”。2017年由县教育局牵头,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并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4月3日举行揭牌仪式。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办学方针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始建于1956年,距今已有60年历史,原址在当时的琼中县委、县政府驻地乘坡镇(现和平镇),命名为“琼中县立中学”;1961年2月琼中县立中学高中部迁往营根镇(现校址),与营根初级中学合并成立“琼中县第二中学”;1962年秋琼中县第二中学更名为“琼中县中学”;文革期间,琼中县中学更名为“红旗中学”;1969年恢复为“琼中县中学”;1978年,琼中县革委会决定琼中县中学为县重点中学;1986年被定为正科局单位;1995年8月省教育厅备案,易名为“琼中中学”,2017年由县教育局牵头,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并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是琼中县唯一一所重点完全中学。根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合作模式采用“两权分离、分权负责”的合作机制,实行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管教育、合作方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办学期间,华中师范大学将发挥其先进办学理念、丰富办学经验、科学管理方法和优质教育资源,选派校长、学科带头人等若干名人员到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任职,与琼中中学共同创办民族特色鲜明、改革创新、质量优异的创新型实验学校,全面整体提升琼中教育教学水平。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师资力量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现有31个教学班,其中初中部15个教学班,高中部2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977人,教职工139人,任课教师91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33人,初级教师39人,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21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县级骨干教师11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师资力量雄厚。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教育教学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155938.21平方米,设有高中部和初中部。高中部现有A/B/C三幢连体五层教学综合楼(A/B楼为教学楼、C楼为综合实验楼),教学综合楼内设施齐全,每间教室都配有电子白板和多媒体;按标准配有计算机教室6间,语言实验室5间,理、化、生实验室15间,仪器存放室和实验准备室10间,电子图书阅览室2间,图书存放室2间,图书82250册,图书阅览室3间,劳技实验室2间,其他功能室12间,设有电子显示屏的多功能报告厅一间;有两幢学生公寓楼,可容纳2624名学生入住;教师工作间一幢;三层学生食堂一幢,可供3000名学生同时用餐;初中部现有五层教学楼一幢,共51间教室(其中有三间是大教室),有一幢五层综合楼,全校有标准运动场1个,运动场总面积24400平方米。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发展历程
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始建于1956年,距今已有60年历史,原址在当时的琼中县委、县政府驻地乘坡镇(现和平镇),命名为“琼中县立中学”;1961年2月琼中县立中学高中部迁往营根镇(现校址),与营根初级中学合并成立“琼中县第二中学”;1962年秋琼中县第二中学更名为“琼中县中学”;文革期间,琼中县中学更名为“红旗中学”;1969年恢复为“琼中县中学”;1978年,琼中县革委会决定琼中县中学为县重点中学;1986年被定为正科局单位;1995年8月省教育厅备案,易名为“琼中中学”,2017年由县教育局牵头,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并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是琼中县唯一一所重点完全中学。根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合作模式采用“两权分离、分权负责”的合作机制,实行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管教育、合作方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