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日期:2020-11-24 10:56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在丽水当地的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都非常不错,学校的环境会让你爱上它。符合自己心仪学校的招生标准是件值得开心的事,也希望各位同学都能如所愿的就读心仪的学校。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满分300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相关科目折算成绩(按照等第折算,满分180分)+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20分)。
5.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同专业考生按照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w.lszjy.com)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同步公示。
6.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0%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及备录取名单。
7.结合我校专业学习实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照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总分高低顺序,其次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总分高低顺序,再次按各相关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次序的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经上述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我校将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在校表现等方面的内容择优录取,具体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8.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前身是1910年处州知府萧文昭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2000年12月,原浙江林业学校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树木树人,行知并进”校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战略,立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办学特色,培养敬业长技、爱岗忠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17年4月,学校在全省50所高职院校竞争性排位中脱颖而出,众志成城迈入浙江省优质校建设20强队伍,综合办学实力、办学效益、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以上是关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信息,希望对各位同学们有所帮助。学校与专业的选择就是对未来的选择,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耐心的选择,专心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