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日期:2020-11-26 09:02
知晓与符合学校的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是很重要的。下面关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等信息小编在此整理了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早日选到自己心仪的学校。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2.学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
(1)专业加试要求:无。
(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学院于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和“温州市花园式单位”。学院2003年12月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5月通过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的办学评估,2013年10月被评为全国“2013年民办高职内涵建设优秀院校”,在2015年5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民办教育家代表大会上,我院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院”。2013年学院与温州市民政局共同建立温州民政管理学院,培养民政类高级职业技能人才,是华东地区唯一设有民政类高职院校。2015年学院与温州市商务局、温州市供应链学会共同建立温州供应链学院,为温州市的物流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投资20个多亿、占地1000余亩的新校园区一期工程已经顺利结顶,预计可于2016年9月开始迁入。
这一次大学的选择对于很多同学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一次的选择可能会直接影响我们未来工作的轨迹,人生的轨迹。所以在学校与专业的选择上不能马虎,一定要多了解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