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22-02-25 16:03
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要因为现在没有条件就自暴自弃。现在的学习状况代表不了以后你的成就,只要你坚定了学习的决心,不管是学习的成绩还是学习的习惯都是可以改变过来的。只要你有所行动,你就可以有不一样的生活和学习。那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下重庆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计划。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服装设计与工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招考类型 | 专业 | 国标代码 | 计划数 |
高职对☐(电气技术类)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20 |
高职对☐(电子商务类) | 电子商务 | 530701 | 15 |
高职对☐(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40 |
高职对☐(护理类)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8 |
高职对☐(会计类)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65 |
高职对☐(机械加工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60104 | 20 |
高职对☐(教育类)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100 |
高职对☐(其他类)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345 |
高职对☐ (土建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15 |
高职对☐(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540101 | 10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40 | |
高职对☐(汽车类) | 汽车电子技术 | 460703 | 3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3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30 | |
高职对☐(电子技术类)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25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25 | |
高职对☐(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100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50 | |
高职分类 (普通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1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60104 | 1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1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80402 | 1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1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1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10 | |
旅游管理 | 540101 | 10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1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1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10 |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学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信息为准。
6、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7、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
(2)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按退档处理。
8、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9、学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10、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1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13、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不同的人能够达到的高度也是不同的,不是说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科学家或者探险家,人还是要有天赋才能够长期去培养的,所以家长可以从小培养孩子的专注精神,让他们能够在一件事情上专研的久一点,这样长大后就有了更好的专业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