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21-08-31 10:09
每一个好的成果都是有学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的,所以家长不要不管不顾自己的孩子。学生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有清晰的认识,这样你的人生才能够走好。努力乃万物之始,没有努力就失去了学习的乐趣。
参加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5、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1、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3、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4、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1、新生在到校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切勿与非本校工作人员交谈,并妥善保存好随身携带的各种证件、现金和物品。
2、按照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且超过15天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务必于9月3日前联系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
3、新生床上用品(床板以上物品)及生活用品自备。
4、应征入伍的同学须于10月18日前督促当地征兵办出具保留学籍的函件、寄送到校,并与学院教务处电话确认,否则退役后无法复学(收件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收件人电话:028—62718021,仅限工作时间办理)。
大多有前途的事情都是枯燥的,学习就是一种,只有能够忍受住无趣与枯燥,你才能够达到一定的高度。一件事情重复的做总会有收获的一天,你要以大局为重,对自己未来的投资是无限制的,以后的生活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