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4-24 14:25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我校在川招生代码:5181)。
2、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上的“单独招生”栏目中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也可于3月19日8:00至25日18:00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春晖楼110室)现场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无效。
3、未在2018年3月25日18:00前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单招报名入口:http://101.206.70.251:8008/zsxt/default_userLogin.do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为准。体检采用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特长生类考生还须带上与填报体育特长相同类别的运动员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免试录取。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二)学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分类:大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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