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4-16 16:19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定为2017年11月1日至6日。
一、2018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志愿。
二、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考生登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czyxy.cn,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在招生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系统中进行身份确认、专业志愿填报及网上交费。
1、2018年4月4日中午12: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2、2018年4月4日下午,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号查询录取情况。
3、2018年4月5日-11日为公示期,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单独招生类别和专业范围类可进行专业调整,具体以学院官网公布的专业调整办法为准。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分类:大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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