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9-06-06 08:4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因为设置的专业多,而且学校的环境非常漂亮,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所以很多学生都希望能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学习知识,但是却不知道自己的分数线是否达到学校的要求,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的招生分数线等相关信息,大家可以以历年招生分数线作为一个参考,具体的相关信息,请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我校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测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招考委办〔2018〕4号)规定,2018年学校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简章以及考生的考试成绩,经学校研究,划定我校 2019年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单独招生 200分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㈠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录取分数线。
㈡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
㈢录取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㈣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㈤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已被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我院6月份中职升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
㈥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考生高考报名体检结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㈦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剩余部分全部退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84年。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开展医药高等职业教育,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剥离,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毗邻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本溪校区位于沈本新城。校园总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1.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38.5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3.11万册。
学院设有医学技术系、药学系、护理系、康复技术系、健康管理系、医学基础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院系部,28个专科层次的高职专业。现有在校生7206人,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68%,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96%。省级教学名师3人、优秀教师1人、教学团队4支、专业带头人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
学会生存能力,要求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我们一定要争气,我们并不比别人差。作为学生,我们要在自己的学业上努力;作为儿女们,我们要在自己的生活中努力。如果你还有什么相关的问题,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咨询,我们将尽快为你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