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 更新日期:2018-12-07 16:47
1.招生对象:已通过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社会青年。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到3月11日。
已通过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社会青年。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招考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招考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