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5-15 10:43
报考高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3月5日9:00—3月10日17:00。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4月3日9:00—4月8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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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以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
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中职毕业生没有获得中职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特殊专业录取条件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