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2-06 13:39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5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60%。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专业在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3.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学院现有招生专业48个,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广东省一类品牌专业1个、二类品牌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2门,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国家级备选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
学院重视产学研合作、应用开发与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12项,其中省部级以上77项;科研经费4882万元,其中2017年科研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经费达1015万元;获授权知识产权347项;获地市级以上科技奖4项;18名专家入选“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新增2个省级人才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公共实验室、1个市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361篇,核心期刊及被三大检索收录361篇;出版著作28部。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问题。
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