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2-04 09:56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录取原则
(1)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3月23日起,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要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6日前办理手续(提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单招准考证复印件等材料)。
(3)4月4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入学后,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3.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等职业院校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属于国家高考形式之一,且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
2.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工作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贵和奖学金”等多项校企合作奖学金奖励制度;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构建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