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2-04 09:41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名单: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宝石鉴定与加工、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岩土工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汽车电子技术、会计、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市场营销、数控技术、电子商务、模具设计与制造、酒店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软件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移动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商务英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工程造价、社会体育。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特色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宝石鉴定与加工、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岩土工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汽车电子技术、会计、智能交通技术运用、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市场营销、数控技术、电子商务、模具设计与制造、酒店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软件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移动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商务英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工程造价、社会体育。
招生专业 |
学费/年 |
招生专业 |
学费/年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500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000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5000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00 |
宝石鉴定与加工 |
5000 |
土建施工类(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2000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5000 |
工程测量技术 |
5000 |
岩土工程技术 |
5000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5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50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
5000 |
汽车电子技术 |
5000 |
会计 |
5000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5000 |
物流管理 |
50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000 |
市场营销 |
5000 |
数控技术 |
5000 |
电子商务 |
50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00 |
酒店管理 |
5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00 |
工业分析技术 |
50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00 |
药品生产技术 |
50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0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5000 |
软件技术 |
5000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50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00 |
建筑室内设计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00 |
室内艺术设计 |
5000 |
移动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00 |
动漫制作技术 |
50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0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5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 |
商务英语 |
500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5000 |
学前教育 |
5000 |
工程造价 |
5000 |
社会体育 |
5000 |
(一)考核科目:语文、数学和综合技能测试
(二)考核时间考核
1.文化考试时间:语文/数学: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下午13:30-15:30
(三)考核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四)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55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考试,每科满分200分,总分4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综合技能免试只适用于报考相关专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免试综合技能测试科目: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综合技能测试成绩计145分;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计135分,二等或三等奖获得者计120分。
(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级证书者。
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工)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35分、四级(中级工)以上(含四级)130分、五级(初级工)以上(含五级)110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20分;获得国家、省级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者计120分。
(3)在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特长者
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技术等级资格者计135分。具备国家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者计120分。
(4)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者
具备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包括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者计140分,六级以上(含六级)证书者计130分,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计110分,三级以下(含三级)不计分。
考生如符合综合技能测试科目免试条件,须在3月15日前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试。逾期不予办理。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贵和奖学金”等多项校企合作奖学金奖励制度;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构建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