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9 14:13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名单:模具设计与制造、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餐饮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特色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餐饮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专业名称 | 学费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250 |
工商企业管理 | 5250 |
人力资源管理 | 5250 |
连锁经营管理 | 5250 |
石油化工技术 | 5250 |
化工自动化技术 | 5250 |
应用化工技术 | 5250 |
工装备技术 | 5250 |
软件技术 | 5250 |
电子商务 | 525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250 |
餐饮管理 | 5250 |
旅游管理 | 5250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5250 |
1、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3、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凡符合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和扶助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华光奖学助学基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华光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一部分用于选派、资助品学兼优的20名学生赴台湾育达商业科技大学交流,以奖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赴台学习,数额为该专业在台学习的全部学费;一部分用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