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7 14:05
3月15日—4月9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主网站(www.hntcmc.net)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3月15日—4月9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主网站(www.hntcmc.net)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按填报第一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应届普高生一类,往届生普高生和应往届中职对口生一类,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鼓励优质生源基地考生报考我校。
3、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下旬统一发放。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16查询。
5、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及转专业。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监督电话:0731-2851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