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7 11:18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5日
报名工作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报名信息和考试费80元/人,到我院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试:
(一)基本原则
我院单招实行考试入学,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二)考试方式:文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其中,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的总分;职高生和普通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难度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致。
2.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采用“面试”形式组织考试。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等。
3.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原始分呈现,共45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考生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累加合成。
(三)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录取:
1.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
(1)今年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均为湖南省内生源,分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生三个类别,各类别考生分别组织考试,并按相同比例的录取率录取。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3.录取原则
(1)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2)录取数据由各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学生,一经我院录取不得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