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3 16:08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与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对有体育、艺术、播音主持、美术等特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录取办法:根据普高生、中职生各类别的考试成绩,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
3.录取程序:招生就业处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将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后作为最终录取名单,已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
4.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湖南省唯一一所以监狱戒毒警察学和司法法律专业为主,同时包含经、管、文等学科为辅的省属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
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经过近四十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奋力建设,学院总体办学水平和实力位居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前列,是湖南省唯一一所开展监狱戒毒警务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一级政法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院校、湖南省平安高校建设单位。
学院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管理先进单位”、“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授予“长沙市花园式单位”、“省直文明卫生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该院校是湖南省司法厅直属警察体制的政法院校,所以相对其他普通院校有以下几方面不同:一是部分专业属于国家政法控制专业,办学规模严格控制。学院不追求大规模的办学模式,寻求一种学生规模少、培养质量高、“少而精”的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在校生规模控制在4500人左右。
对学生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一律着人民警察制服,警服、警号由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监制备案!要求思想教育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范化、内务标准化、行为礼仪化,技能专业化。培养学生在政治素养,警体素质,专业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以下简称“招就处”),主任由招就处处长兼任,院办公室、招就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法律系、执行系、司法系、管理系、基础课部、计财处、警体部、学生处、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