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2 16:20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2、录取办法: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的按技能、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各类型考生录取比例相同。
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院系专业
截至2017年12月,学院设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资源工程学院、农林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护理学院、医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医学基础课教学部、五年制高职部。开设39个专科专业。
2.师资力量
根据2017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有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6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9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5人。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软件技术3个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高职教育教学团队。另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并聘有多名外籍教师任教。
3.教学建设
根据2017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该校有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专业获得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项资助;4个湖南省精品专业;3个湖南省(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3个湖南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个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个湖南省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建设专业。
建有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等12个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264个。有附属医院2所,其中一所为国家二甲医院,有病床500张。
4.合作办学
根据2017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该院与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院校联合办有短线自考、远程教育和成人教育本科班。
5.科研成果
截至2014年12月22日,该校获省厅级以上课题资助196项,授权专利6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授权30项,出版专著35部,获得省市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19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200余篇,其中CSSCl论文53篇,CSCD论文60多篇,SCl、El、ISTP三大检索论文38篇。
2013 年至2014年12月,全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部,获实用新型专利4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13项,获省级科研课题立项40项(其中重点4项、优秀青年1项)、市级课题9项,获上级科研资助经费45.1万元,获湖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1项、娄底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1项,为企业完成的技术改造可行性论证、技术改造设计项目达30多个,为企业完成建筑设计16项,产学合作及横向课题产生的经济效益达1500多万元。
2015至2016年度在上级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实施减量提质的新常态下,学院科研工作更加重视课题选题、论证、评审、申报等环节的协调、服务与指导,超额完成省厅级课题立项任务,其中应用技术研究课题占立项总
数的62%。如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研发项目:《台湾果桑“一年两熟”设施绿色栽培与综合利用研究》;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优秀青年项:《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的葡萄园监测系统研究》;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南方无花果“双膜一网”设施优质栽培与加工利用技术研究》等。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