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2 15:56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2、录取办法: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的按技能、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各类型考生录取比例相同。
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在职教职工41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9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12人,专职外籍教师5人,“双师型”教师108人,国内访问学者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名。近3年来,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研究课题99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39项;获省级以上的社科成果奖2项,获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主编、参编各类公开出版高职高专教材110本。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