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0 14:56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按照各专业考生的提前招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按招生计划人数10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数20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00%确定备录取名单,招生计划数19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200%确定备录取名单。
若最低分考生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成绩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的次序优先录取学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按照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的次序优先录取成绩优良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如参加某一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的90%(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录取。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我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连续四年浙江省教学业绩考核优秀。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纪检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