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0 10:55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以1:2.5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150%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普高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综合测评不低于48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综合测评不低于40分;中职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后不低于60分。
3. 考生各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最低分考生出现同分,普高招生考生按综合测评、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排序,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综合测评排序,若依然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
1.院系专业
截至2017年5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有5个教学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城市建设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人文与信息系),3个部(社会科学部、军事体育部、实验实训部)、1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个行业联合学院(建筑业行业联合学院、装饰幕墙联合学院、智慧城管联合学院、建设监理联合学院),4个校企合作联办学院(亚厦学院、绿城学院、金都绿色建筑联合学院、五洲管理学院),开设25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及专业方向共计33个。
2.师资力量
截至2017年5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共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54人,高级职称教师120人,占校内专任教师比例达45.8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90人,占比72.52%;双师素质教师24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96.95%;2名教师获浙江省优秀教师称号、2名教师获浙江省教学名师称号、4名教师获浙江省教坛新秀称号、1名教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5名教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2名教师成为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18名教师列入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建成2个省级教学团队;87名教师取得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国家级注册师执业资格。
3.教学建设
截至2017年5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共有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国家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2个,浙江省“十二五”高职高专优势专业2个,浙江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浙江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建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2014年,获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三项。
4.对外交流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于2011年3月签订了联合举办“建筑设计技术”专业专科中美合作项目,并与2012年9月正式招生。项目学制三年,共开设总课程32门。其中引进美国贝茨技术学院课程11门,占比34%。学生经过三年学习,通过双方所有课程考核,颁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工学副学士学位证书。
2014至2015学年,在校生中国国(境)外交流学习人员达42人,主要赴台湾铭传大学、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及树德科技大学等台湾高等院校研修,学习台湾高校的优秀课程。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571-82606927。
2. 根据教育部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学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