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20 09:59
3月20日-4月10日16:00前。
考生登录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http://www.zjtjxy.net/),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后材料寄送:
1.报名考生必须寄送报考材料,未寄送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材料递交:报名材料请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在4月10日前寄送至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逾期提交报名材料者不予受理。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工部沈老师(收),电话:0571-86994572,邮编:310023。快递的封面请注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具体寄送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2018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此表须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素质特长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5)诚信考试承诺书。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可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网下载)。
录取:
1. 各专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专业按计划数1:3确定“拟录取”、“备录”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名单,顺延的考生为“备录”名单。
2.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学考科目分、特长分进行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特长分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递补备录考生。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是否选择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录取考生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7.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8.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