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9 15:46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各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2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2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四)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当专业计划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含顺序号)”名单。
1.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
2.总分各组成项均相同时,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排序确定。
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说明:如参加某一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不高于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90%比例确定拟录取人数。
截至2014年,学院有国家示范专业5个,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系改革试点专业4个、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系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建设专业9个、省优势建设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部级精品课程10门、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司法部试点改革教材8个、省重点教材22个、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项。
学院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86918791。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培养适应浙江民航强省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需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岗位为航空安全员,即航空公司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主要职责为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安全,处置非法干扰事件及扰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