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9 13:4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8日—23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按报名须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学院招生网址:zhaosheng.zj-art.com
(一)普高招生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既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又招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分别计算),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递补备录考生。
(三)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备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00%依次确定。
(四)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语文、英语、数学、3X科目的成绩高低排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语文、数学的成绩高低排名。
(五)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最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六)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相应名额“备录取”考生根据综合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七)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明确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2017年12月,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二)2018年2月,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三)2018年3月8日-23日,网络报名;
(四)2018年3月30日,普高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3月31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五)2018年3月31日-4月1日,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六)2018年4月15日前后,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分数;
(七)2018年5月7日前,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2018年5月7日,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九)2018年5月9日-14日,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确认“拟录取”及“备录取”状态;
(十)2018年5月17-30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一)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