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9 11:17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一档多投录取”的办法。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3.如参加某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原则)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4.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学考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学考的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可根据考生在校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5.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结束后,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10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备录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的500%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备录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方法将出现考生放弃录取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学院将在备录考生中依次择优递补录取。拟录取考生登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7.经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随着2008年沪杭磁悬浮铁路建成、亚洲最大高速公路网络贯通,浙江省落实"十一五规划",实施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构建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经济快速发展之际,南洋学院将发挥其依托上海交大的背景为学生的就业成才和全面发展创造广泛的机会。
2005届毕业生就业率95.95%,毕业生已赴沪、苏、杭、甬、绍、嘉兴等众多企事业单位工作,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好评。在上海交通大学和省、市两级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学院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完成,三期正在加快施工,南洋学院呈现出兴旺蓬勃的发展景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全封闭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利益相关人员进行实行回避原则。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的等第。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73-82301760
学院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