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6 15:22
具备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4月2日17:00间登陆我校网站、我校招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可选报一个专业参加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
我院官网:www.lszjy.com
我院招生网:http://zsw.lszjy.com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14日9:00-17:00
2.确认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
3.确认内容:考生身份、资格确认。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高职提前招生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满分300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折算成绩(按照等第折算,满分180分)+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20分)。
(5)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同专业考生按照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w.lszjy.com)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同步公示。
(6)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0%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及备录取名单。
(7)结合我校专业学习实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照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总分高低顺序,其次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总分高低顺序,再次按各相关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次序的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经上述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我校将参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在校表现等方面的内容择优录取,具体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8)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