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6 10:28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2、普高招生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普高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
3、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高招生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等第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测试中的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报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舞蹈)、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的(含)70%,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未按章程规定参加相应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前身之一为1979年建立的浙江工学院宁波分校和1980年建立的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以此为基础,2000年筹建浙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成立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前身之二为1999年筹建、2002年正式成立的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18.51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79人,双师素质教师310人。学校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雅戈尔商学院、信息媒体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国际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
学校遵循"立足行业,服务全省,校企融合,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坚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以时尚产业为核心,架构与创意制造业、时尚服务业、信息传媒业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一体多元”专业格局,重点建设时尚纺织、时尚服饰、时尚商贸、时尚媒体、时尚智造等5个专业群,为浙江时尚产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时尚人才培养高地、时尚经济研究的前沿、时尚产业服务的平台、时尚文化传播的基地,最终成为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优质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专业3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有国家精品课程4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清华大学学堂在线精品课程3门,宁波市慕课6门;有校内实训基地26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31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7项。
学校以“修德、长技、求真、尚美”为校训,采用“三引领、三结合、三同步”的人才培养模式(“三引领”即服务引领、技艺引领、就业引领;“三结合”即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企业需求相结合、教学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学习与工作过程相结合;“三同步”即实训与生产同步开展、课程与证书同步考核、技能与素质同步形成),全面推进创新示范课程、“评展鉴赛”课程考核、卓越技师培养及创新创业教育等四项教学特色行动计划,运用“项目化、实战化、订单式、学创式”等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
学校以弘扬“敢为人先、精于技艺、诚信重诺、勤奋敬业”的红帮精神为己任,积极开展“诚信文化、技艺文化、尚美文化、创新文化”四大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通过建设“阳光校园、创意校园、美丽校园、文化校园”,学校形成了“文化育人、环境育人、体艺育人、特色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大力实施“两合作三服务”战略(深化国际合作与校地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服务力。
与英国索尔福德大学合作举办的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入选宁波市首批特色二级学院;与韩国大邱工业大学、日本杉野服饰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其中中日合作办学项目成为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十余所高校构建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成立中英纺织服装设计中心,定期开展中英高校学生协同创新设计作品发布秀活动。以宁波国际服装节为平台,邀请合作单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师生互派、优秀作品展览等活动。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考生所在高中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5、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平”原则。对违反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等第中有2A或1A2B及以上的考生,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
2、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排球项目。
3、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考生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进入国家集训队资格的考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