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5 10:33
1.2018年3月1日8:30-3月30日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nbcc.cn/zsw/),根据网上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在面向普高招生的专业中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允许在同一大类中填报2个志愿。
2.有素质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记分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25日前,将符合素质特长记分项的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315100),电话:0574-88122233
3.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安排在4月14日及4月15日,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考生根据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凡显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考生根据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学院网址:http:// www.nbcc.cn/zsw
初创建设阶段(1992年1月-1996年3月。1992年1月,甬籍香港知名人士邵逸夫先生捐资 800万港元,建设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后更名为“宁波师范学院职业教育分院”,首开宁波市乃至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之先河。期间,经原国家教委和省教委批准,先后设置了三个本科和一个专科专业并招生。
稳步发展阶段(1996年3月-2003年9月)。1996年3月,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宁波师范学院职业教育分院” 改名为"宁波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稳步发展和壮大,并被确定为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建设发展新阶段(2003年后9月--)。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9月宣告独立设置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从而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学院将充分依托宁波大学的办学实力,整合办学资源,汲取十多年开办高等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为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