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14 10:54
考生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sxvtc.com/),点击“提前招生”栏目,进入“浙江省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8:30--4月6日17:00。
考生登录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sxvtc.com/),点击“提前招生”栏目,进入“浙江省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
1.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则按高中学考单科顺序和等第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以各专业要求的学考科目顺序为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技能操作成绩和理论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3确定。
4.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随之失效。如有缺额,我校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取顺序递补。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当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录取人数按参考人数的90%录取(录取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5. 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普高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高中学考成绩以专业对应五门学考科目计入成绩,折算分值为等第换算成绩之和/5,满分为10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分值为理论知识成绩与技能操作成绩之和/3,满分为100分。
面试组织和分值:普高招生考生面试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面试重点考核文化素质。面试由学校建立评委师资库,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评委,每组评委由5-7名评委专家组成,分专业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