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09 09:11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截至2016年6月,学院依托省会城市高校资源,聘请一批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和部分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高级技术人才组成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此外,还有一批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专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其中专兼任教师242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01人,副高职称以上88人 [2]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坛新秀(高职高专)2名。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学生就业放在第一位,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对毕业生实行全程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2年度学院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招新生学籍、待遇相同。
分类考试未录取的同学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