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07 14:52
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在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 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报考类别确定分数线,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 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原计划比例预录取,在学院教学资源满足的情况下,可依据考生的志愿进行专业适度调剂。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2018年4月24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5月1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需在5月3-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经考生确认后我院将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成立专门就业指导中心,拥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师数名。已在上海、广州、深圳、江苏、浙江等地建立实习与就业基地。学院以“基础实、知识宽、实践强、素质高”为质量标准,致力于培养肯干、能干、实干和具有创新精神、创业志气、创造能力的“三干加三创”人才,深受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欢迎。学院04年、05年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当年全省的平均水平。
为了真正体现“企业办学,专家治校”的原则,从中科大、合工大、安大等高校聘请了一批知名专家、学者、艺术家担任学科带头人,为该院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学院专任教师近20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40余名。学院还从企业聘请富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以提高“在校所学与企业所用”的一致性,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
投诉电话:0551-65630718。
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