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1-06 17:25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1.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所有考生不分文理科类,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考生,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三专业志愿;若第三专业志愿投满,按其专业服从志愿投档至计划剩余较多的专业;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档录取,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2. 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我校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本院分类考试招生的各类考生,按本章程规定录取后,享有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致的学历和各项待遇。
3.体检要求:参加2018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由于我校招生专业特点,用人单位以招收男生为主,不招收色盲、色弱及肢残的考生。
4.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执行。其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5.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文件要求,本校没有完成的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将面向参加本校分类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高考录取结束后进行一次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电力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成为安徽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且于2013年10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是安徽省第十届、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学院座落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占地面积134亩,校舍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拥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生活体育设施。校园景观及环境优美,具有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2003年由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合肥电力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安徽电力职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合肥电力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两校治学严谨,特色鲜明,为安徽省电力及相关行业培养了一大批生产技术骨干和基层管理干部,成为电力电气人才的摇篮。
本次分类考试招生,学院成立了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纪检监察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负责本次自主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考生及考生家长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以积极举报,监督电话:0551-63705097,也可以向教育厅相关部门申诉。
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