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10-30 14:18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凤阳师范学校,创办于1908年,曾有“文冠皖北,武冠全省”的美誉,1988年获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2010年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滁州卫生学校始创于1958年,2002年获评国家级重点中专,2010年11月整体并入学院。2014年,滁州艺术学校并入学院。自2000年以来,学校连续8次获评安徽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琅琊山麓,北与千年名亭醉翁亭隔山相望,南有中央湖、花博园,西侧紧邻长城影视基地,区位优越、环境优美,总占地1127亩,建筑面积35万㎡。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6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3个,馆藏图书31.8万余册,电子图书5400GB,各类期刊杂志474种。拥有省级普通话测试站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1个。
学校教学单位设有四系两部,即:教育系、管理系、护理系、医学系,基础部、思政部。开设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等教育类专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等医学类专业,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高铁乘务等城市服务类专业。其中,学前教育、护理和小学教育等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720人,教职工406人,硕士学位以上164人,博士生2人,高级职称以上91人,双师素质教师9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安徽省优秀教师1人,市级“师德标兵”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
学校建有实验实训室8580平米,设备总值近4000万元,实验开出率近98%,仪器设备利用率近90%。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0余项,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普通话测试站年均培训、测试3000余人次,技能鉴定站年均培训、鉴定1500人次。电子办公OA系统、学生工作业务系统、“一卡通”、图书馆管理、教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对接,实现了校园的信息化建设。
学校先后获得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红十字模范校等国家级表彰,安徽省文明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花园式单位、绿色学校等省级表彰。当前,学校秉承“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恪守“修德立身,精技立业”的校训,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师资队伍提升、社会服务提升、文化校园提升、管理创新等五大工程早日实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表样见附件2)。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对口招生相关考试。
(四)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