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8-17 08:50
1、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所报专业所属类别(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请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进行报考,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集中在3月31日—4月4日)、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牵头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河北外国语学院单招报名入口:http://www.hbwy.com.cn/
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顶替,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
2.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3.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4.考生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缴纳报考费、获取准考证,并持居民身份证和牵头院校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5.牵头院校于4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作出最终裁定。
1、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4月12日9时—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一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凡参加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二志愿征集志愿。
4、待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同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由我院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