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5-02 14:35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期间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考生在确定完学校志愿后,须在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确定专业志愿和网上缴费。填报专业志愿应遵循以下规则:
1.每位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报考类别: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四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2.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在所属报考类别对应专业内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报考中职类别时,只能填报对口大类内相应专业。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报考专业。
3.网上志愿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单招报名入口:http://zs.njvtc.edu.cn/index.htm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3月30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打印、核对、签字);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四项体育运动,舞蹈、声乐、器乐、主持和表演类共五类取得的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分类:大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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