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8-14 10:45
2018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入口:http://www.hsvtc.cn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采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390分。
文化素质:普高学生可以直接使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折算办法由联考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中职生和职高生(含没有会考成绩的的普高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1)普高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2)中职生和职高生既可以参加联考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也可以使用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成绩仅限于本对口专业使用);(3)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联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专业成绩。
1.对于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总成绩相同,按语、数、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7]22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但只能录取到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注意的是免试入学考生同样须在3月10日--14日选择考试类并缴纳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