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8-10 15:58
2018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单招报名入口:http://www.hbdzxx.com
报考我校的“A考试一类(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建筑类 ”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B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C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 和“对口—机械类 ”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F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财经类”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对口—电子电工类”和“对口—计算机类” 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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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考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免试学生除外)。
(4)缺少体检信息者不予录取。
(5)商务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6)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7】22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7)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不再进行二志愿征集。
(8)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学习的考生仅限于招生大类内部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