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8-02 14:58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2、已报名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高考的考生。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经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凭高考报名考生号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经过近60年的发展,目前学院总占地1043亩,校舍面积21.05万平方米,在校生1.12万余人。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设有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省执业药师培训点、省医药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省食品药品产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中心,为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
多年来,学院始终专注于药品食品类专业,形成了鲜明的药品食品行业特色。目前设有药学系、经营管理系、中药系、医疗器械系、食品系、制药工程系六个系,开设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27个专业,为省内外药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药房、药物研究机构、药品食品检测机构等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将饮食用药安全理念引入专业教育,诚信责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行业规范融入教学中,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质量高,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