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4-27 14:39
一、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1、普通类:100分
2、对口高职类:109分
3、艺术类:90分
二、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1、普通类
专业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市场营销 | 313 |
电子商务 | 326 |
工程测量技术 | 313 |
应用电子技术 | 31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0 |
汽车电子技术 | 30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00 |
酿酒技术 | 300 |
2、对口高职类
类别 | 最低分数线 |
财经商贸类 | 300 |
土木水利类 | 300 |
信息技术一类 | 356 |
信息技术二类 | 300 |
加工制造类 | 300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400 |
旅游服务一类 | 307 |
文化艺术类 | 245 |
注:对口高职文化艺术考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按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学院现有教职工490人,专任教师395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其他高级职称共9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272余人。拥有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类拔尖人才20余人;工程师、 建造师等各类“双师型”教师26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建立了由 200 多名行业企业专家、技术能手组成的兼职教师资源库。2017 年学院共引进博士2人,硕士研究生23人,新评聘教授8名,副教授9名,讲师8人,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学院拥有现代化图文信息中心,馆藏图书60万册;建有公共教学大楼、实训大楼、教学工厂、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标准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等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国家级实训基地,拥有实验室、实训室496间,校内实践基地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0个。学院总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其中实验实训场所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85万元。
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申诉电话:0830-3150495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信息。
(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四)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对口高职类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分类别划线、分类别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类各专业、对口高职类各类别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六)在类别计划及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七)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lzy.edu.cn/)首页公示 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八)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的考试及录取。
(十)已录取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及转学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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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大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