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文理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7-12 14:49
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省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在按照语文、数学及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近年来,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提升,招生位次大幅度提高,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等竞赛中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00余项,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22项、省级55项。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如外交部原副部长符浩、清华大学教授魏杰、北京大学教授窦尔翔、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康震、著名摄影家柏雨果、全国模范教师高雅锦等。
学校与省市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各界合作,成立了长安历史文化、区域教育发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西安统筹城乡发展、西安秦岭环境保护、西安廉政研究、西安旅游发展、中国书画艺术、丝绸之路经济带教育文化、阿里大数据学院等研究机构,教师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百余部,主持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481项,获批国家专利126项,获省市科研奖励68项。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柬埔寨、英国、比利时、克罗地亚、瑞士、新西兰、匈牙利、意大利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友好合作。互派学生交流实习、开展学历教育、互派留学生等;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外大学外出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及教师培养。先后选派近300名学生赴美国、日本、匈牙利、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交流实习,接收来自韩国、泰国、中亚地区国家的近200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先后荣获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省级精神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卫生示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等40余项荣誉称号。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