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4-27 10:55
(一)2018年3月3日08:00—15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网站(www.sceea.cn)报名。
(二)2018年3月19日08:00—25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com)确认填报专业、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2018年3月30日8:30-16:30,办理考试手续,现场打印准考证(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也可到校现场打印)、面试。
单招报名入口:www.scavc.com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方案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分类:大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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