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京学院单招 更新日期:2018-07-05 15:53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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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职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综合评价分数=文化课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学校分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最低淘汰比例为6%。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考生于2018年3月8日8时至3月11日12时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为方便考生,2018年我院综合评价招生测试除校本部外另设七个分考点,具体为校本部(西京学院)、榆林考点(榆林学院)、延安考点(延安大学)、渭南考点(三贤中学)、汉中考点(陕西理工大学)、宝鸡考点(宝鸡斗鸡中学)、安康考点(安康学院)、咸阳考点(陕西科技大学附属中学)。